【暂完结】说一说那些变态的中国文化

 一,“二十四孝”大多变态
  
  二,古人对生命的漠视
  
  三,男尊女卑的社会——浅谈“水浒”中的女子地位
  
  四,说一说那些变态的古代刑罚
  
  五,重结果不重过程——从李陵兵败说起
  
  六,女子裹脚,源于男子的畸形审美
  
  七,寒食节:介之推的一根筋
  
  八,几千年来萦绕中国男子心中的处女情结
  
  九,我对所谓“气节”的一些看法
  
  十,封建迷信害死人
  
  十一,贞节牌坊下的古代妇女惨状
  
  十二,惨绝人寰的“人殉”和“人祭”
  
  十三,少数民族的野蛮习俗
  
  十四,封建礼制下的“三纲”
  
  十五,现代的那些所谓“行为艺术”
  
  十六,变态的“文革”

  十七,擅长“窝里斗”的古代中国
  
  十八,中国的官本位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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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篇: “二十四孝”大多变态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十分崇尚孝道的国家,从先古帝王“舜”的故事开始,直到现今的人们,莫不如此。所谓百善孝为先,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为人子女的孝敬父母自是理所当然,上自帝王将相,下到黎民百姓,这是共同的行为要求。汉代选拔官员不就以“孝廉”为准则嘛!而且这孝还是第一位的,很多人以此获得官职。而在历代的封建王朝中,都遵循这样一个规范,那就是大凡父或母亡故时,为人子女的是要回家守孝三年的,学名叫着“丁忧”。无论你是何许人,宰执也好,九品县令也罢,也无论你在从事何种事情,即使人命关天,即使没你天都会塌下来,这都不行,你都必须第一时间回家守孝。      下面我们就来看两个例子:   第一个例子便是关于南唐后主李煜的,李煜乃是千古词帝,于写词上造诣很深,这里且不论。北宋乾德三年九月,李煜其母圣尊后钟氏驾鹤西去,作为她的儿子,李煜也得守孝三年,并不会应该他是皇帝而有所改变。只是这位圣尊后死的真不是时候,因为这时的李煜正与小周后打得火热,这对小情人之间是你侬我侬的。李煜也正准备迎娶她并封她为后,可事不凑巧。按照礼制,他李煜必须守孝三年,三年之内是不能嫁娶的。小周后也只得待字闺中,还要等她的情郎三年。李煜当然不敢违背礼制,不仅如此,他还得经常吃斋念佛。   三年之后,熬了三年之久的李煜第一件事就是风光迎娶小周后,在等了三年之后,小周后也终于嫁给了她的情哥哥。      再来说说明朝的内阁首辅张居正:   张居正,字叔大,明朝最杰出的政治家、最优秀的内阁首辅,内阁首辅在明朝来说即相当于是宰相。而之所以称张居正为“明朝最杰出的政治家”,那是源于他搞了一场改革,可以说还很成功。只不过在这中间还有一个小插曲,这便还是有关孝道的——   明神宗万历五年,公元1577年,张居正的父亲去世,按照礼制,张居正应立刻放下手中的工作回家守孝,可张居正他爹死的实在不是时候,这时的张居正正在实行改革,且已经到了关键时期,是一刻也不能离开的,不仅他自己不想走,甚至就连皇帝、皇帝他妈也不想让他走。可是有违孝道这可是天大的罪,张居正没办法,只能“夺情”。所谓“夺情”, 是中国古代丁忧制度的延伸,意思是为国家夺去了孝亲之情,可不必去职,以素服办公,不参加吉礼。也就是说可以不回家守孝。但问题是,你张居正违背了几千年传下来的孝道,这就是冒天下之大不韪,于是众人纷纷上书弹劾张居正,让他混蛋回家。尽管张居正最终没有“丁忧”,但他所遭遇的压力以及唾沫星子也是可想而知的。      仅从以上两个例子便不难看出,中国人对“孝”那是无比地推崇与重视,岂不闻李密的一份《陈情表》便感动了万千你我,也成就了他的千古孝名。   只是中国人从来都喜欢矫枉过正的。关于这一点,钱钟书先生说得很好,先生说:“也许上够了演讲和宣传的当,现代人矫枉过正,以为只有不说话的人开口准说真话。”因此“男子无口才,就表示有道德,所以哑巴是天下最诚朴的人”。对于孝道,中国人的态度也是一样,真真是不孝则已,一孝就得惊人,直至令人发指,达到变态的程度。而《二十四孝》正是这样变态的故事汇聚而成的,看了这些故事,实在是孝感动天,我心有愧啊!     关于《二十四孝》,全名《全相二十四孝诗选》,为元代郭居敬编录,一说是其弟郭守正,还有说是郭居业所撰。甭管是谁所撰,其内容都是一样的。这些故事随着时间的推移,在后来的印本中大都配以图画,故又称之为《二十四孝图》,为中国古代宣扬儒家思想及孝道的通俗读物。   说它通俗,源于其故事简单明了,说它是宣扬儒家思想的也不假,道家崇尚清静无为、避世隐居,似乎跟孝敬父母不搭边;而佛家就更不是了,试问一个光头和尚何以孝敬双亲?   在通常所流行的“二十四孝“故事中,序而诗之,即以诗为序言。这二十四个故事,它们分别是孝感动天、戏彩娱亲、鹿乳奉亲、百里负米、啮指痛心、芦衣顺母、亲尝汤药、拾葚异器、埋儿奉母、卖身葬父、刻木事亲、涌泉跃鲤、怀橘遗亲、扇枕温衾、行佣供母、闻雷泣墓、哭竹生笋、卧冰求鲤、扼虎救父、恣蚊饱血、尝粪忧心、乳姑不怠、涤亲溺器、弃官寻母等。   当然,以上只是“二十四孝”其中的一个版本,其实它还有另外一个版本,其内容跟以上是差不多的,只是顺序略有不同罢了。还是让我们来具体看看这所谓的“二十四孝”吧!是不是都能感天动地,是不是都堪称后世之表率,又是不是到了令人发指甚至变态的程度呢?      第一个故事:孝感动天,说的是“五帝”之一舜的故事。舜的父亲是流氓一个,继母嚣张无比,而同父异母的弟弟则傲慢无礼。他们三人合谋,多次想害死舜,幸运的是,每次都被舜给逃脱了。事后,舜竟毫不嫉恨,依旧对父母孝顺、对弟弟慈爱。最终他的孝行感动了天帝,耕种时,象带他耕地,鸟代他锄草,看来无疑都是天帝派来帮他的。更幸运的事还在后面,尧得知舜的事迹以后,有感于他的仁孝,便选定他做自己的接班人,并将自己的两个女儿娥皇与女英都嫁给了他。   的确,舜的孝心是能够感天动地,最终也得到了好报。但这是不是都是孝心所能够解释的呢?我看未必,依笔者看来,多半是由于舜的胸怀无比宽大而已,宽大到连尧都要钦佩,我想,即便不是他的父母,换做是别人,舜依旧会以德报怨的。其实,站在今天的角度来看,舜的做法不免是错误的,面对父母的逼迫残害,你是不是每次都能安然无恙呢?你是不是每次都能侥幸逃脱呢?这不是在弘扬善举,而是在纵容邪恶,是在漠视自己的生命,往大了说,是在忽视人权。德国有句名言——制度比道德更重要,一个良好的社会制度才是管理社会最重要的手段,而决不能完全寄希望于人们道德的改善,对制度的推崇才成就了德国良好的社会秩序。不知道那些想学习舜的人有所启发没有?      至于第二个故事戏彩娱亲,这更像是一幕荒诞剧:老莱子,春秋人,至孝之士,年过七旬依然不言老,常常身着五色彩衣,手持拨浪鼓如孩童般戏耍,为的是能够博父母开心。毫无疑问,其父母真的开怀大笑了。   我不知道他父母是老糊涂了还是心理变态了,一个七十岁的老翁装扮成孩子模样,这很好笑嘛!何况这还是自己的亲生儿子。我只觉得很矫情、很做作、很肉麻,甚至是很雷人。更让人感到雷人的还在后面呢!一次,老莱子为双亲送水,待走到双亲身边时,竟假装摔倒,躺在地上不起,继而学起了孩童在哭。二老大笑。   关于这则故事,《太平御览》上另有版本:“老莱子……常衣斑斓之衣,为亲取饮,上堂脚跌,恐伤父母之心,僵仆为婴儿啼。”   此故事较之上面,似乎更近于人情,“诈摔”变成了“真摔”,做作变成了顺势而为。那为什么由“真摔”变成了“诈摔”呢?显然这是后世的那些所谓的君子们改过来的,非得用一“诈”字,他们心里才会觉得舒服,也只有这样,行孝才够虔诚。岂不知这样做的话,那些真正的孩子们都被教坏了。对于此,鲁迅先生也很反感,先生说:“正如将‘肉麻当作有趣’一般,以不情为伦纪,诬蔑了古人,教坏了后人。老莱子即是一例,道学先生以为他白璧无瑕时,他却已在孩子的心中死掉了。”真诚变成了矫情,善良变成了虚伪。   鹿乳奉亲的故事似乎还说得过去,无非讲的是一位年轻人为了父母的眼疾,化装成鹿的模样去求取鹿乳。只是在一次求取的过程当中被猎人当成了鹿,差点给射死了。这位年轻人冒着被误杀的风险成就了他的孝子之名,精神可嘉!勇气可嘉!   至于百里负米,讲的是孔门弟子子路的故事,就是从百里之外负米回家以侍奉双亲。这个很正常,一般人也都能够做到,无变态极端之处可言,这样的故事才真正值得我们大家去学习,传之后世。   至于啮指痛心,则很有些后人演绎的成分在里面了——母亲大人在家中咬破手指,为儿的在外就突然心痛,并且知道这是母亲大人在召唤他,于是急忙回家。那反过来说,母亲大人生病了或者发生其他什么事,可是在外的儿子却感应不到,既没有突然心痛,也感觉不到母亲大人在召唤他,那么,是不是就表示此子不孝呢?显然是不可取的,只怕会误导了后人。   芦衣顺母的故事,我以为也只能说明闵损心胸广阔,能够包容一切罢了,面对继母的不公平对待甚至说虐待,他的做法是以德报怨——这更像是善良,而并非全是孝心。   亲尝汤药讲的是汉文帝的故事,这个故事并没有什么高难度,任何人都能够做到,无非就是在母亲喝药之前,为儿的定先要亲口尝尝,看是否有害,或者温度是否恰当。之所以入选“二十四孝”,怕是源于汉文帝的特殊身份。但汉文帝无论是作为帝王也好,还是身为人子也好,他都称得上是一位名副其实的孝子。事虽小,孝却大,这样的故事才真正的感人。首先因为它真实,其次,这似乎每个孝子都能够做到,这样的孝行才是应该为人所称道的,加上文帝乃是皇帝,足以为臣民之表率。   拾葚异器,讲的故事也颇为简单,让人信服,也让人动容。      但“埋儿奉母”的故事就荒唐了,就令人发指了,真正达到变态极端的程度了:汉代的郭巨,家贫,有子三岁,事母极孝,为了让母亲大人每顿多吃点,他竟与自己的妻子商量,要将自己的儿子埋掉,这样一来,就不会影响其供养母亲了。并且这位郭孝子还振振有词地说:“儿子可以再有,而母亲却不可以复得。”其妻不敢违。   故事讲到这里,我们都为这个三岁孩子捏一把汗,哪有这样的道理,本是天真烂漫的孩子,如今却要被父母活埋,不知是其父母变态还是这个孩子太倒霉了,出生在这样一个“至孝”的家庭。不过,当郭孝子在挖地准备埋儿的时候,忽见黄金一釜,上云:“天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最终的结局自是皆大欢喜,既可以养活孩子,亦可以善养老母了。   这样的结局,自然是后世那些虚伪的道学家们杜撰出来的,是完全不可信的。故事的真正结局怕是郭巨这个傻帽真把自己那三岁孩子给活埋了,这就是愚孝加忤逆了,怎么看都是一种极度变态的行为。   ——这当然是《二十四孝》中最为后人所诟病的了,很多人都不理解,现代人更是无法想象。但在当时来说,这或许有些偏激,但行为还是可取的。殊不知汉代的文帝都如此孝顺,何况一般平民,加上我所说的矫枉过正,整个汉代社会都崇尚孝道,可是一旦矫枉过正,也就令人发指了。再加上两汉时期是以“孝廉”来作为选官标准的,因此我们说,这样的事情是很有可能发生的。这不知是时代的悲哀还是那个孩子的悲哀?   对于这个愚孝的故事,鲁迅先生也是十分反感的,他说:      “我最初实在替这孩子捏一把汗,待到掘出黄金一釜,这才觉得轻松。然而我已经不但自己不敢再想做孝子,并且怕我父亲去做孝子了。家境正在坏下去,常听到父母愁柴米;祖母又老了,倘使我的父亲竟学了郭巨,那么,该埋的不正是我么?如果一丝不走样,也掘出一釜黄金来,那自然是如天之福,但是,那时我虽然年纪小,似乎也明白天下未必有这样的巧事。”      先生的担心是有道理的,先生不敢做“这样”的孝子正是出于对这种愚孝的嘲讽。    第十个故事:卖身葬父,这是最为我熟知的一个故事了。吾家安徽安庆,而安庆最著名的剧种是“黄梅戏”,而黄梅戏中最著名的一曲就是《天仙配》了,讲的就是这个“卖身葬父”的故事。   它的主人公是一个名叫董永的孝子,故事的梗概大致是这样的:董永家贫,父死,无钱安葬,只得卖身为奴。待到他去偿工时,忽在一棵槐荫树下遇见一女子,死活要嫁给他董永做老婆——这真是天上掉馅饼的好事。接着夫妇两人一同来到了主家。要说这一妇人那可不是寻常人,她仅用一个月时间就织成了三百匹锦缎,为董永抵了债、赎了身,于是夫妇二人便可以返家了。等行至槐荫树下,女子告诉董郎,自己乃是天帝之女,奉命下来帮助他董永还债的,言毕凌空而去,升天了。   《天仙配》中所说的这一女子便是七仙女了,不但与他董永结为夫妻了,并且还与他生了一个孩子,于是天帝震怒,要捉拿七仙女。自然也不是天帝派她下凡来的,而是七姑娘自己动了凡心私自下界的。最终他们演绎了一段可歌可泣的爱情神话。   这则故事最早见于东晋干宝的《搜神记》,而此书乃是一部神话小说集,《晋书•干宝传》中说,干宝有感于生死之事,遂撰集古今神祗灵异人物变化,名为《搜神记》。   大凡故事总是好的,要么慷慨悲壮,要么机缘凑巧,最终都是皆大欢喜。然而现实终归是现实,我看这董永可能并没有遇见仙女,而是要一辈子都呆在那位卖他的主家了。所谓路遇仙姑,还嫁他了,只怕是善良的后人杜撰出来的,为的是能够给那些孝子们一个好的结局罢了,因此是当不得真的。      “刻木事亲”的故事也像是一幕神话剧,至少也是志怪小说。汉丁兰,幼年时双亲皆殁,后来思念成疾,竟刻木为像,事之如生身父母。其妻时间一久,自然对这两块木头不怎么恭敬了,有一次竟好奇地用针刺木像的手指,结果是不刺不知道,一刺吓一跳,这手指竟还与真人一般,居然能流出血来。丁兰一回家,见木像流泪,得知情况以后,立即将这位“大逆不道”的妻子给休了。   依我看,这位丁兰丁大孝子心里是有某种阴影的,甚至于达到了某种病态的程度,否则不至于这样,只怕是得了强迫症了。而后世的人们也很矫情,跟着他丁兰一块疯,才胡诌出木像会流血流泪这一幕出来,恨不得天下间的所有孝子都这般心里变态。   “涌泉跃鲤”的故事也差不多:汉姜诗,事母至孝,母亲爱喝长江水,姜诗之妻庞氏便每每长途跋涉六七里路去取,母亲爱吃鱼,夫妻俩便常常做鱼给她吃。有一次,庞氏到长江边取水,结果因风大晚归了,姜诗就怀疑她是故意怠慢母亲的,于是将她逐出家门。   看!又出现一个思想偏激甚至有些变态的家伙。后来的故事自然也如鬼怪一般,自家的院中竟无端喷涌出泉水来,而且这味道和那江水的味道是一样的,更诡异的是,那里面每天都有两条鲜活的鲤鱼蹦出,只因为其母爱吃鱼。   当然,二十四孝中也有正常的,只是这正常的真是少之又少,而“怀橘遗亲”便是其中一例。这讲的是三国时陆绩的故事:当我们的陆小朋友还只是六岁时,就时刻想着母亲了。一次,他随父亲陆康到袁术家做客,袁术拿出橘子来招待他们,待到陆绩离开时,一个不小心竟将藏在怀中的橘子掉在地上了。袁术于是嘲笑道:“陆郎来我家做客,走的时候还要怀藏主人的橘子嘛?”陆绩回答说:“只因我母亲喜欢吃橘子,故而想带回家给母亲尝尝。”袁术大惊,奇之。   这就是一件小事,然而正是小事才见真情,才能让人信服,这样的故事才真正应该让他流传下去。   至于扇枕温衾,也还有可取之处,无非就是夏天的时候要帮父亲扇凉枕席,冬天时则要用身体为父亲温暖被褥而已,为人子女,理所应当。而行佣供母的故事,则更让人动容,对当今子女应赡养老人也是一种很好的正面教材。   说到第十六个故事“闻雷泣墓”,则就有些问题了——其母在世时十分怕雷,死后埋藏在山林之中,每遇风雨天气,一听到雷声,他必跑到母亲坟前,跪拜安慰母亲道:“儿在这里,母亲不要害怕。”   在这里,请恕我不敬,我看此君多半是得了强迫症,因为正常人是不会这样做的。既不正常,自然是病态的一种表现了,想来用强迫症来解释是再恰当不过的了。所谓人死即灭,万事皆空,还怕什么雷?当然,其孝的出发点我们应肯定,但这是一种愚孝,我们当然要批判了。   “哭竹生笋”的故事似乎还正常一点:母亲想吃鲜竹笋,而现在是冬天,没有鲜竹笋,此事自然作罢。而我们的主人公却感到十分羞愧,独自一人跑到竹林里,扶竹哭泣,感到很无奈。此举自然是孝顺的,作为子女,面对年老病重的母亲想吃竹笋,而自己却无计可施,哭泣是一种正常的表现。可是后世的所谓道学家们却偏偏不让它正常,非得弄出个大冬天地下冒鲜竹笋的事来。当然,这类故事在二十四孝中还有很多,比如说“王祥卧冰”。      说到第十八个故事“王祥卧冰”,这也是当代人们比较诟病的一个故事了。王祥者,晋人,生母早亡,其父又娶了一位,是为他的继母。这位继母对他也不好,常常在老公面前说他的坏话,使我们可怜的孩子王祥失去了父爱。可尽管如此,他仍对这位继母心存孝道。有一次,继母生病了,想吃鲜活的鲤鱼,可当时正值寒冬,天寒地冻的,哪里有什么鲤鱼。可王祥不管不顾,竟去抓了。只是他抓鱼的方式比较特别:他解开衣服卧在冰上,准备将那厚厚的冰层给融化开,然后再下水抓鱼。结果不用我说,没等他趴下去,这厚厚的冰层竟自行化开了,更神奇的是,从那里面还蹦出来两条鲤鱼。   这则故事最早也见于干宝的《搜神记》,但王祥确有其人,此人乃是西晋的大人物,曾位列三公,《晋书》中还有其传。   但我实在不知道,这个故事究竟要告诉读者什么?依在下愚见,这个王祥定是个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家伙,甚至有可能是弱智,不过此人后来做到了三公,弱智是不可能了,但头脑简单是一定的。至于后面冰融鱼跃那一茬,自然也是杜撰出来的,只怕当时我们的王祥卧在冰上卧了半天,也没能将那冰给融化开,至于回去以后会生病,那简直是一定的了。   此外,这个王祥还干过一件很牛的事情,那就是不拜晋王,这个晋王即是司马昭。当时的曹魏相国司马昭进爵为晋王,权倾天下,司徒何曾、司空荀凯邀太尉王祥同去祝贺。何、荀二人见司马昭即拜,唯独王祥以长揖代礼,故而史料上才说:“王祥所以可尚者,孝于后母与不拜晋王耳。”这就证明,王祥除了孝顺后母和不拜晋王之外,别无建树,其三公的位子不过是靠孝名来取得的,因此,笔者才说他是头脑简单之人,通俗说,就是一根筋。   至于“扼虎救父”的故事,我看跟赖宁救火的故事是差不多的,想来一个十四岁的少年如何斗得过老虎?最终还在老虎口中救得了父亲,其真实性实在令人怀疑。这种行为固然是孝心所致,但论方式,无疑于飞蛾扑火。   说到“恣蚊饱血”,则又是一个头脑简单的孩子干的蠢事——夏夜时分,九岁的吴猛总是赤身坐在父亲床前,任蚊虫叮咬也不驱赶,原因在于他认为这些蚊子吃饱了便不再去叮咬自己的父亲,实在是孺子可教,也可谓是孝心可嘉。只是这方法终究来说是很愚蠢的,这样去孝敬父母,只怕是起不到什么好的效果,只能又归结为“愚孝”了。   而“尝粪忧心”这则故事,实在让人感到有些恶心,不知道那位庸医是如何判断的,为什么想知道病人的凶吉,就必须要尝一尝他的粪便呢?还说什么味苦就好,害得我们的庚黔娄先生果然尝了自己父亲大人的粪便,却发现味甜,这样,庚黔娄便忧心忡忡,在夜里还拜起了北斗星,乞求以身代父去死。   其结果跟前面所不同的是,这会奇迹并没有出现,他的父亲终究还是去世了,这倒是十分令我感到奇怪的。这也在另一个层面说明了这个故事的真实性。就常理来说,庚黔娄十分难得,是个名副其实的大孝子,是值得人们肯定的,试问现在有哪个孝子能够做到?   而乳姑不怠、涤亲溺器、弃官寻母这三则故事还都算正常,无论是用乳汁喂养婆婆,还是帮自己的母亲洗马桶,还有弃官不做而要去寻找自己的亲生母亲,这些都是可圈可点的。   好,故事全部讲完,总体来说,这二十四则故事,多半如志怪小说一般,有些故事甚至于都到了变态的程度,这样的故事又如何能教导后人去行孝呢?   再者我们看,这又是卧冰又是与老虎搏斗的,还要整天赤身坐在那里任蚊虫叮咬,这等风采实在不是一般人能够做到的。因此,当孝子的风险与难度实在太大,令很多人都放弃了,即便像鲁迅先生这样的“民族之魂”也是一样——      “这虽然不过薄薄的一本书,但是下图上说,鬼少人多,又为我一人所独有,使我高兴极了。那里面的故事,似乎是谁都知道的;便是不识字的人,例如阿长,也只要一看图画便能够滔滔地讲出这一段的事迹。但是,我于高兴之余,接着就是扫兴,因为我请人讲完了二十四个故事之后,才知道‘孝’有如此之难,对于先前痴心妄想,想做孝子的计划,完全绝望了。”      连像鲁迅先生这样的民族之魂都绝望了,何况你我这等凡夫俗子?因此我们说,所谓“二十四孝”,只是那些虚伪的道学家们编撰出来桎梏人性的一种方式,也是专制社会下孝道的一种变态延伸。因为专制社会下,忠孝是为一体的,一个人如果都不孝敬父母,又何来会忠于帝王呢?所以历代的君王都以“孝”治天下,不管是真心还是假意的。如此这般,才铸就了鬼神一般的二十四孝,就如同“存天理、灭人欲”一样,伤害了人伦,泯灭了美好的性情,践踏了人作为生命个体的存在。   
  第二篇:古人对生命的漠视   匈牙利诗人裴多菲诗说——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   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      从这首小诗中我们不难看出,似乎在西方世界里,这爱情、自由都要远远比生命重要,那真实情况是这样吗?   当然不是,非但不是,反而对生命极为重视。尽管爱情也很重要,自由也非有不可,但这几者之间并不矛盾,尤其是在西方。   西欧早在14至16世纪就进行了轰轰烈烈的文艺复兴运动,其主旨思想应该就是被誉为“人文主义”的东西了。至于何谓“人文主义”,简单说来,就是以人为中心,强调人的现世价值,重视人的作用,鼓励人们去追求各自的幸福。这场运动持续了将近三个多世纪,把天主教对人的束缚与统治一扫而空,铸成了伟大的人文主义精神。从此,人才之所以为人了,是一个个有着鲜活思想与灵魂的生命个体。再后来,西方又进行了长达两个多世纪的启蒙运动,强调天赋人权、自由平等,这一切无疑都对西方人的思想来了个彻底的大解放。他们追求属于自己的生命权力,视自己的生命与私有财产为人生第一要务,同时也能尊重别人的生命价值,承认别人的私有财产归属。   好莱坞导演斯皮尔伯格的著名影片《拯救大兵瑞恩》,讲的是战争与人性的故事,是重视生命与人道的光辉典范——瑞恩家共有四个儿子,只可惜在伟大的“诺曼底登陆”之后,瑞恩家的三个儿子相继阵亡。当时的美国陆军参谋长马歇尔上将得知此事以后,出于人道考虑,为了不让瑞恩太太在一个月之内连续收到四个儿子相继阵亡的消息,他于是决定,派遣一支由八人组成的小分队,只为在人海茫茫、枪林弹雨之中找到生死未卜的二等兵詹姆斯•瑞恩,并将其平安送回后方,与瑞恩太太相聚。   从中国人的眼光来看,为了拯救一名士兵,竟派出了八名士兵,似乎得不偿失。然而西方人的出发点不是基于现实考虑的,而是从人道主义出发,归根结底说就是崇尚生命,拿人命当回事。   在这方面,西方人一直以来都做得比较好,比如说两军对垒之下,待到一方弹尽粮绝之时,都视投降为天经地义的事,有时甚至将性命凌驾于国家利益之上。这一切无疑都是正确的。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认为,人们正是按照契约的形式才成立国家的,国家存在的目的就是为了保护人民的生命与财产安全的,因此,投降自然是理所当然的。我们看过太多的中国战争影片了,也见到太多你死我活、同归于尽的场景,实在错误理解了生命存在的意义。就战场上的战斗意志来看,只怕中国军人的战斗意志是最强的,只因为中国人不怕死,不怕死的原因正在于中国人忽视生命的可贵。   在美国,发动一场战争或者停止一场战争,起决定作用的恐怕还在于伤亡的数字。而中国不然,起决定作用的是这场战争的结果,也就是战则必胜,是不计较伤亡人数的。这也正是在朝鲜战争中中国得以胜利美国得以失败的一个很重要的因素。   当然,现在的中国较之以前,此类状况已大为改观了,也开始以人为本、崇尚生命了,也开始重视人权了。但就古代的中国而言,似乎自古以来都十分漠视生命,视人命于草芥一般,这当然是专制社会下有关人权的悲惨状况。   战争是人类自诞生就一直紧紧相随的产品了,战争必然会导致死亡,从亚历山大大帝大败波斯帝国到十字军东征,从希波战争到二战,从未停息。相比较而言,中国古代的战争史也是波澜壮阔,大军所到之处,杀人如麻。战国四大名将之首的武安君白起,号称“人屠”,一生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大小七十余仗,共斩首一百余万,其中最令后世人们所发指的是,秦赵长平一战,白起竟在眨眼之间就坑杀了赵国降卒四十余万,全部都是将其活埋。面对这样一位双手沾满鲜血、杀人如麻的屠夫,后世的很多人竟对他顶礼膜拜,对其军事指挥艺术推崇备至,甚至就连大诗人白居易都想做他白起的后代,还撰文捏造事实说自己乃是大白起之后裔,不知道是他白起的悲哀还是他白居易的悲哀?   当然,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   西楚霸王项羽,被称为东方的汉尼拔,我以为,项羽无论如何是比不了迦太基的汉尼拔的,汉尼拔是“西方战略之父”,其指挥艺术举世无双;而项羽则是有勇无谋,刚愎自用。非但如此,他更是一个杀人如麻、视人命如草芥的魔头。   在举义旗反秦时,他收纳了秦将章邯的二十万降卒,结果没过多时,他因猜忌竟将这二十万降卒全部活埋,其残忍手段不亚于白起;接着他又杀亚父范增、杀楚怀王、杀已降的子婴,并多次下令屠城,火烧阿房宫,其罪行实在令人发指。相比较于项羽的残忍而言,小流氓出生的汉高祖刘邦则显然要好得多。假使楚汉之争,项羽最终打败了刘邦,夺得了天下,只怕对天下人来说也将是一场新的灾难,难保他项羽就不是下一个秦始皇。这么一说,我们似乎更愿意让刘邦取得天下。最终也正与我们所愿,汉初,刘邦实行了与民休息的政策,轻徭薄赋,才出现了后来所谓的“文景之治”。   然而就是这样的一位项羽,却几乎得到了后世很多人的认可与同情,甚至是崇拜,崇拜他的豪气冲天,崇拜他的“力拔山兮气盖世”。也许是出于对失败者的同情,总之,项羽在后世人的心目中甚至超过了刘邦。一代女词人李清照在读完《史记•项羽本纪》时,竟由衷地感慨到:      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   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      李清照完全忘了,这可是一个杀人无数、视他人生命如儿戏的主。当然我们不能说李清照的不是,只能说在那样一个专制王权下,人命并不关天,只不过都成了那些所谓英雄们的奠基石罢了!   同样的例子还有明成祖朱棣。朱棣并非开国皇帝,按例是不能称之为“祖”的,但朱棣一生文治武功,很有作为。在这些功业面前,人们似乎都忘了,忘了他也曾是一个暴君,他曾诛灭方孝孺十族。由于诛十族未有先例,朱棣便突发奇想,将方孝孺的师友也算在内了。这样,一大批无辜之人,统统都死在了变态杀人狂朱棣的屠刀之下。但朱棣干过最令后世发指的事情则在于活刮了三千宫女。所谓活刮,指的就是凌迟了,是要被刮上几千刀的,这一个个拥有花朵一般容颜的宫女们竟被朱棣处以极刑。   以上都是历史上活生生的例子,史家们在写史时总是浓墨重彩地讲述那些英雄,大书特书他们的光辉战绩。不知道那些无辜的亡灵们是否会感到某种悲哀。可怜这些被冤杀的亡灵们不仅要被正史所忽视,甚至还要被演义小说所轻视,也成为了奸雄、英雄们赖以成名的资本。就拿最为后世民众所津津乐道的《三国演义》和《水浒传》来说吧!期间不仅充斥了各种无视女性的观念,甚至也轻视普通人生命的存在。   武二郎,武松,行者,人言“马上林冲、马下武松”,也是那梁山之上一等一的好汉,也是大碗喝酒大碗吃肉,景阳冈徒手打虎、血溅狮子楼、醉打蒋门神,这等光辉事迹令后世的青少年们热血沸腾,直到今天,依然让那些想当好汉的少年们心生敬仰。殊不知这位打虎英雄也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人物,先是割杀潘金莲,后又在狮子楼上大战西门庆。   关于这一事件,可谓妇孺皆知,潘金莲是何人物?古今第一淫妇,偷汉子、杀亲夫,似乎是个人人得而诛之的不良女性。然而事实真是这样吗?恐怕未必吧!不错,无论是站在当时的角度还是站在今天的立场上,潘金莲都该杀,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但似乎这是司法部门的事情,与你武二郎又有何干系呢?那轮得上你动手杀人呢?后世的人们只觉得潘金莲杀亲夫实属大逆不道,那么武松杀潘金莲又算什么呢?   也许有人会说,当时司法黑暗,武松无处说理,眼看那西门庆逍遥法外。可以说,武松斗杀西门庆实属无奈之举,那么只杀西门庆便是了,等这靠山一倒,官府自然会秉公办理了,该杀便杀,该浸猪笼便浸猪笼,岂不两全齐美?既捞不着滥杀无辜的罪名,也能报哥哥被杀之仇。更何况潘金莲不过一弱女子,你武松作为有武艺的汉子,何以用如此残忍的手段杀了她(武松将潘金莲的心用刀活活给挖了出来)?但是在武松的眼里,如若官府不管,他自便可以处置一切,甚至包括滥杀无辜,也就是说,武松的脑海中是没有尊敬生命的意识的。说白了,其实是施耐庵先生没有这样的意识,因为在后面,施耐庵要让武松杀更多的人,当然他还是认为这并非是在滥杀无辜——   武松自杀了西门庆、潘金莲之后,自然吃了官司,刺配孟州。在孟州道,马下武松很是威风了几回,先是威镇安平寨,后又醉打蒋门神,赶跑了这厮,帮助施恩重霸了孟州道快活林。只是蒋门神这厮又岂会善罢甘休?他找到了张团练,张团练又嘱咐他的结义兄弟张都监,结果设计一出栽赃嫁祸的案子来,将武二郎打入了死囚。只是因为他们这哥几个没有给知府太多的银两,最终没能在牢中了结武松的性命,而是刺配恩州。要把事情做绝的蒋门神几人决定在路上将武松了结,哪知武松早已警惕,只一会便将那押送的四人都送去见了阎王。   ——这便是水浒中“武松大闹飞云浦”的故事了。   杀了这四个人,自然无可厚非,因为这是一场你死我亡的游戏,不是你死就是我亡,哪容得别人说他滥杀无辜呢!退一万步讲,那也叫正当防卫。可接下来武松可就真正的大开杀戒了——   武松独自携刀来到张都监家,先将马槽的佣人杀害,接着上得楼去,连杀了蒋门神、张团练以及张都监三人,大仇得报。按理说,武松应该离去了,谁曾想武松这时早已杀红了眼,再加上一壶烧酒下肚,早已不分青红皂白了,竟将那张都监一家老小统统杀掉,无论是刷屎盆子的还是倒尿壶的,都成了武松的刀下之鬼,就连那唱小曲的玉兰武松也没有放过。杀人时的武松当时竟还有兴趣玩起了行为艺术,非要将那人的脑袋割下来才罢手。你要想知道这位武二郎何以一下子杀了这许多人,武松竟道:“一不做,二不休,杀了一百个,也只是这一死。”   ——这就是水浒中著名的“血溅鸳鸯楼”的故事了。施耐庵为了凸显武松的英雄气概,不仅运用了心理描写,同时还运用了细节描写以及当时细致的场景描写,无一不是为了渲染武松的英雄主义,仿佛这一大家子人都是罪有应得的。   按照现在的角度来说,武松杀了蒋门神三人时,都算是绝对的防卫过当了,是要吃官司的。至于后面杀红了眼,则我实在不知道要传达什么精神给后世的读者。都说轻生死重大义乃是男儿本色,诚然这是你们梁山好汉的本色,你去行你的大义去,去替天行道,但你何故轻易剥夺他人生命的权利呢?在西方社会中,崇尚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何况是人命?   至于《三国演义》,那更是视人命于草芥,说谁谁谁,都是万夫不当之勇,进入百万军中,如入无人之境,都是手起刀落,一刀斩于马下,等等。此等描写在《三国演义》中可谓比比皆是。枭雄如董卓者,先是血洗东都,后又滥杀无辜,继而袁绍、曹操等无不如此。让青少年朋友们最为喜爱的莫过于赵子龙单骑救主了,于曹营五十万军中往来冲突,如入无人之境,最终救得草包刘禅。其中,唯独有生命意识的只怕就是诸葛亮了,在七擒孟获中,诸葛亮一直叹息,吾杀人太多,恐折寿矣。   这是诸葛亮的觉悟,自然不是他罗贯中的想法,罗贯中想在《三国演义》中无限拔高诸葛亮,必然要让他具备能力、智慧以及高尚的人格。   当然,在中国的古时,最为残忍的莫过于人殉与人祭了,这才真正的是漠视人的价值,漠视生命,生命尚且如此漠视,何况自然乎?关于人殉与人祭,则是我们后面要着重讲述的内容了。   总之,在古时的专制主义政权下,社会存在着严格的等级差别,那种完全视平民百姓于不顾的事情比比皆是,加上中国自古以来都是人治的社会,君主为了树立自己的权威,不惜滥杀无辜,何谈法制,所以中国的古代史是无比血腥的。说得难听点,它就是一部惨无人道的反人权教材。不过话又说回来,西方也好不到哪里去,其黑暗的中世纪长达几个世纪。   让我们以莎士比亚的一段关于“人”的名言来结束——      “人类是多么了不得的杰作!多么高贵的理性!多么伟大的力量!多么优美的仪表!多么文雅的举动!在行为上多么像一个天使!在智慧上多么像一个天神!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     当然,以上仅是本人一家之言,难免有偏激的地方。西方在对待人权、生命以及平等方面,就目前而言,是远远领先中国的,中国的传统文化自有他独到的地方,这点我也不否认~   希望大家提出批评指正,任何问题都可以探讨,都可以交流,切不可以文字伤人,更不可进行人身攻击~   对于古典中国,骏马西风塞北,杏花春雨江南,对于唐诗宋词,对于元曲、明清小说,本人都是非常喜爱的,儒家思想中的礼、义、仁、智、信本人也是赞同的。应该说这是值得我们每一个中国人骄傲的事情。      并且中国的文明是没有间断的,相比较于其他文明古国而言,中国的传统文化完整地保留了下来。可以说,之所以中国在所谓的封建时代取得了比西方甚至世界任何一个国家都要辉煌灿烂的文明,传统文化是很重要的一个原因。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礼仪之邦,当年郑和下西洋时,奉行与邻为善,可是西方在接下来的开辟新航路中,却开始殖民屠杀了。      但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在当今的世界形势下,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糟粕显示出来了,当然,有些仍然是优秀传统文化。当西方在经过五、六个世纪的文艺复兴与启蒙运动中,解放了个性,宣扬自由、人权、平等、民主,而这时的中国却处在明清之际,对人性的束缚与桎梏非但没有解放,反而加深了,岂不闻那些道貌岸然的理学家们所宣扬的“存天理、灭人欲”思想。      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劣根性开始显示出来了,阻碍了当今中国前进的步伐,西方的文明主要传承源于希腊与罗马,希腊崇尚民主,而罗马崇尚法制。这是代中国人所不具备的。当今中国人受传统文化的影响很大,崇尚礼、崇尚道德的社会风气,而不崇尚法制与人权、当然还有自由~ 所以有些偏激的网友甚至说出了“孔孟就是国难”这样的言论。      的确,西方在中世纪是比不上汉唐盛世,中国古代的科技与文化在世界上是首屈一指的,当发展到现在呢?我们扪心自问,中国人现在有自由吗?中国人现在有自我吗?富兰克林说:哪里有自由哪里就是我的祖国~      关于这一点,柏杨老先生以及黄仁宇老先生都认识到了~      我在这里所批判的不是孔孟之道,而是传统文化中的某种劣根性,并且这种劣根性阻碍了当今的人们认识自我的价值~      现在,我仍然崇尚这样一句话:体制比道德更重要~   大家错误理解了我的意思,我所指的“二十四孝”大多变态,是指在专制体制下的一种变态,一种矫枉过正,君主的一种愚民政策!!不是想说为人子女的不应该孝顺父母~      为人子女的当然应该孝敬父母~无论是出于责任还是报答,但古代那些道学家所提倡的过激的变态的孝道 是应该遭到批判的!      我还是那句话,大家各抒自见,畅所欲言,大家互相交流,你可以说别人的观念是错误的,甚至是弱智的,这都没关系。但不要人身攻击~~   在此先谢过了~   
  第三篇:男尊女卑的社会——浅谈“水浒”中的女子地位   说到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想必是无人不知的,尤其是男性朋友们,晁盖、林冲、武松等一个个英雄形象早已深入人心,风雪山神庙、醉打蒋门神、拳打镇关西----这一幕幕经典桥段历来为青少年男性读者们所仰慕,仰慕其气概,仰慕其武艺、仰慕其豪情。   相比较于男性而言,似乎鲜有女子特别喜欢看《水浒传》的。在四大名著之中,女子多半喜欢看《红楼梦》,究其原因,无非是因为《红楼梦》真正将女子当人看、当人写,形象丰满,有血有肉,能够给予她们更多的描写与关怀,能够视她们的感受为感受。我以为,这也正是《红楼梦》相对于其他名著而言更可贵的地方。   先看《西游记》,总的说来还是以男性为中心的,而女性角色多半都是些妖精,不是狐狸精就是白骨精,很少有心地善良之辈,结果无不被孙猴子的金箍棒给打死了。   再说《三国演义》,那更是一部视女人为空气的名著了。其实,一般读者都应该能看出来,如果说其他三部都带有一定的反传统反封建色彩的话,那么这部集中了谋略的三国则完全是一部极为正统的小说了,书中不乏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礼教思想,刘备不是说“兄弟与手足,女人与衣服”嘛?可见女子是没有地位的,不仅没有地位,很可能还是祸水,董卓不就是因为迷恋貂蝉才丧命的吗?   当然,最不把女子当人看的还要数《水浒传》。   众所周知,那八百里水泊梁山之上有着一百单八条好汉,施耐庵不知是出于何种目的,竟安排了三位女英雄。按理说,好歹给了女子一席之地了。但当你读完之后就不难发现了,这哪里是在尊重女性,这哪里又是在抬举女性,这分明就是在糟蹋歧视女性。   看完“水浒”后,读者们无不为梁山上那些英雄们的壮举而血脉喷张,拍案叫好,这些个英雄们也几乎个个都是光辉高大的,让人敬重,让人仰慕。只是一到了仅有的三位女性英雄身上,则就完全变味了,梁上之上仅有的三位女英雄分别是母大虫顾大嫂、母夜叉孙二娘以及一丈青扈三娘。   先说顾大嫂,水浒中关于顾大嫂是这样描述的——      “眉粗眼大,胖面肥腰。插一头异样钗环,露两臂时兴钏镯。红裙六幅,浑如五月榴花;翠领数层,染就三春杨柳。有时怒起,提井栏便打老公头;忽地心焦,拿石碓敲翻庄客腿。生来不会拈针线,正是山中母大虫。”      这哪里像个女性?分明就是一个泼妇、是一个河东狮吼,长得吓人也就罢了,还要出来吓人;出来吓人也就罢了,还要出来打人;出来打人也就罢了,还要出来打她老公,既无蕙质兰心,也不贤良淑德,无怪乎称她为“母大虫”了。   形象光辉嘛?我看一点也不光辉。   这个称谓这让我想起了《红楼梦》中的刘姥姥,在四十回中,刘姥姥嬉游大观园,出尽了洋相。而后不久,俏皮的林丫头送给了她一个外号,是为“母蝗虫”。“母蝗虫”与“母大虫”,真是何其相似乃尔!   再说孙二娘,孙二娘绰号“母夜叉”,先看她的出场形象:      “下面系一条鲜红生绢裙,搽一脸胭脂铅粉,敞开胸脯,露出桃红纱主腰,上面一色金纽。”      这一段描写倒是颇有几分女性特征了,只不过不像是良家女子,倒像是一个荡妇,因此孙二娘才被称为“梁山妖艳第一”,到哪里都顶着一对“大馒头”。只是这样的女子并非是青楼女子,手无缚鸡之力的那种,此女非但有力气,而且还是个武林高手,杀人成性,野蛮豪放,开黑店,做的是人肉馒头,过着在刀口上舔血的日子。   这位女英雄形象光辉嘛?我看也不光辉,非但不光辉,而且还“遗臭万年”。在水浒之后或是现代,你要说那位女子是“母夜叉”,看看她会有什么反应,不杀了你才怪。   最后来说说最貌美的扈三娘:   扈三娘,绰号“一丈青”,号称“梁山美艳第一”,在梁山三位女将中武功最高,长得最漂亮。且看她的出场——      “蝉鬓金钗双压,凤鞋宝镫斜踏。连环铠甲衬红纱,绣带柳腰端跨。霜刀把雄兵乱砍,玉纤将猛将生拿。天然美貌海棠花,一丈青当先出马。”      单就这样的出场形象而言,可以说比上面那两位就要好得多了,漂亮、英武,不爱红装爱武装。只可惜,她却是一个非常不成功的文学形象。首先,即便是在众星云集的梁山好汉之中,扈三娘的功劳也是颇为显著的,她往往能在两军交阵前将敌将活捉。即使拥有这样的赫赫战功,但扈三娘在梁山中的座次排名却不高,整体排名第五十九位,比那两个在阵前被她活捉的两位将军都要低,显然这是施耐庵对女子的忽视与不公。   我们知道,扈三娘出生于大户人家,乃是扈家庄千金小姐,她的原配对象祝彪年轻帅气、勇武过人。可谁知后来造化弄人,这祝家竟与梁山贼寇结上了冤仇,后来三庄联防被梁山英雄各个击破,祝家庄满门尽灭,扈三娘本人被俘,自己一门老幼又被李逵两把板斧杀了个净光,只有哥哥扈成逃脱。身遭如此灭家惨痛,却又被梁山二寨主宋江做主,许配给了她的手下败将猥琐不堪的王矮虎。   矮脚虎王英,极其好色,为人又猥琐,论武功也在扈三娘之下,若论相貌,那更是与美貌的扈三娘相去甚远了。可是就怎样的两个人,竟结为夫妻了。当然,扈三娘一开始是不愿意的,但最后有感于宋江义气深重,退却不得,只好委曲求全,嫁给了这个好色之徒。   由此我们得知,宋江这一伙人杀了她全家老小,也杀了她原夫家一家老小,就这样,扈三娘竟莫名其妙地入伙了,加入了梁山好汉的队伍,最后还感宋江忠义,嫁给了一个龌龊不堪的王英,这岂非是白痴一个,是一个毫无思想、脑子一直出于混沌状态的傻瓜。可是就这样,他施耐庵竟封她为“地彗星”,我不知道这“慧”从何来?我看倒像是一种赤裸裸的讽刺,对封建社会女子的讽刺。   这个形象光辉吗?我看更不光辉,这完全就是一个脑子进水没有任何思想的女子形象。   综上所述,在梁山的女性好汉当中,无论是漂亮的还是不漂亮的,其形象比起男性英雄来,一点都不光辉,非但不光辉,反而还很让人作呕,尽管以上三人还是施耐庵作为正面形象来塑造的。   在水浒中,以上正面塑造的形象尚且如此,那么不是正面塑造的那也就可想而知了。     在水浒的世界里,其主体是男性,当然充斥其中的也还有那么几位女性,但毫无疑问,他们的出现都是为了衬托那些男性英雄的光辉。施耐庵可不是什么浪漫才子,构思不出才子佳人的故事来,也没有苏轼“遥望公瑾当年,小乔初嫁了”的赞美,他有的尽是对女性的侮辱与诋毁,对英雄的膜拜与推崇。   为了衬托宋江的忠义,给他安排了一个不守妇道的阎婆惜;为了彰显武松的英豪气概,给他安排了一个堪称“古今第一淫妇”的潘金莲做嫂子;为了显示杨雄与石秀的兄弟情谊,施耐庵又给他们安排了水浒中与潘金莲齐名的另一位淫妇潘巧云。此外,还有卢俊义的老婆贾氏,也是一位与仆人通奸的货色,也许唯有林娘子稍稍过得去,诸如李师师之流,虽未正面诋毁,但其本身就是一青楼女子,这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了。      先说阎婆惜,阎婆惜本是歌姬出身,生得一副好面相,只因后来父亲大人去世,不得不卖身葬父。这时忠义的宋江见她可怜,于是就许了她十两银子,其母感恩图报,便将她送与宋江做了外室,也就是侍妾了。只是我们的宋江跟所有梁山好汉一样,都不近女色,而根据施耐庵的描述,这阎婆惜又是一淫荡之人,这二人之间不免就要产生矛盾了。尽管宋江不会怜香惜玉,但她阎婆惜可是年轻貌美,自然要另找一位可靠的夫君了。这当然是正常的人性需求,无可厚非。于是,她找到了张文远,施耐庵当然会说他们是勾搭成奸了,后来还欲害宋江,宋江不得意才将她失手给杀了。   大致情况就是这样了。   我们来梳理一下,首先人家说好了是卖身葬父,而你宋江也慷慨解囊了,帮助人家葬了父亲。当时宋江是不是因她长得漂亮才帮的她,我们不得而知,当然,在施耐庵的笔下,多半是由于宋江忠义,这属于义举。好,既然你葬了他爹,按照契约她成了你宋江的人了,可你宋江偏偏不近女色,几个月甚至一年都不碰她一下,你让她情何以堪?旧时的嫔妃被皇帝冷落尚且不满,何况平常人家。等于是你给人家关进了一个鸟笼子里,而且你这个笼子还并非是黄金做的,顶多算是个铁笼子,人家自然要时机而动、展翅飞翔了,于是,她找到了张文远。只可惜我们这位阎婆惜“眼光不行”,找了一位白眼狼。   看过原著的人都应该知道,其实阎婆惜并无害宋江之心,悲剧的发生其主要责任应该在宋江与张文远身上。但不管这么说,你宋江首先就是一个杀人犯。只可惜在他施耐庵的笔下,宋江不仅没有错,反而成了歌颂的对象。而阎婆惜死的就冤了,不仅年纪轻轻就香消玉殒,而且还要背上千古骂名,实在是让人觉得不公。   如果我们把这件事放在今天来看,恐怕结果就不是这样了,如若放在西方社会中,恐怕更不会是这样了。阎婆惜既做了你宋江的偏房,你宋江就要负起责任,给她想要的幸福,结果你没有,而你又不肯与她离婚,就这样你牢牢地桎梏她的人性,她也有对自由的向往,也有对现世幸福的追求。而你却错手将她杀害,这是什么?这是赤裸裸的谋杀,是要负刑事责任的。即使你们正当离婚,你宋江告她偷汉子,可那是因为你错误在先,谁让你长久地让她独守空房呢?   总之,怎么看施耐庵的笔头都无情地指向了女性。      至于潘金莲的事迹,那更是孺妇皆知了,这“古今第一淫妇”的头衔牢牢地扣在她的头上。相比较阎婆惜而言,潘金莲的所作所为显然要恶劣的多了,与恶霸西门庆一起谋杀亲夫,这项罪名即便放到今天来说的话也是很大的。但联系当时的背景来看,潘金莲是一步一步走向犯罪之路的,是被当时那个社会所逼迫的:   自己的终生大事做不得主,只得任由别人将自己嫁给了武大郎,我想,当时的潘金莲看到武大郎那一副尊容时,心早已碎了。心碎了,所以她孤独地活着,无意识地活着,她即将在麻木中苟且一生。只不过后来她的人生有了插曲——武松出现了,她内心深处的少女情怀被武松的英武气概给激发出来了,于是她寄情于她的叔叔。只是我们的武松实在是“不解风情”,怒斥之,严拒之,潘金莲的心再次破碎。试问一位年轻的女子一生要经历几次破碎才会变得如一潭死水。   后来,她遇见了风流潇洒的西门庆,在几番攻势之下,她妥协了。后来在西门庆的几番蛊惑之下,才杀死了武大。她这一冷血的举动,与其说是蓄谋的,还不如说是一步一步被西门庆给蛊惑的。一位女子,为了追求属于自己的幸福,为了摆脱残酷的现实对她所有的桎梏,她什么都干得出来。这是她在无情的现实面前所做的最后一次挣扎,所做的最后一次拼搏,尽管这是错的,但她已经无所谓了。如其让自己的心像死水一般永远沉浸下去,还不如放手一搏。这是封建女性的悲哀,是那个时代的悲哀。   对于这一桩公案,潘金莲被千夫所指,在这里,笔者不是想为她翻案,也不是为她辩白什么,我们只是要探讨在一个极度男尊女卑的社会中,只要女性追求自主的幸福,那么很有可能就会产生悲剧。   说到为潘金莲翻案,曾经还真有人想为她翻案呢!有巴蜀鬼才之称的剧作家魏明伦先生,在他写的川剧《潘金莲》一书中,一反传统的偏见和成见,力图用现代意识重塑潘金莲形象,探掘形成其悲剧的历史的社会的成因,促使人们反思千百年来中国女性的命运和传统婚恋观的枷锁。      再来说潘巧云,这也是施耐庵要极力刻画的淫妇形象:   关于潘巧云的事迹,水浒中是这样描述的:她本是一屠夫之女,先嫁于王押司为妻,待到王押司去世后,她又改嫁杨雄。结果一样了,杨雄由于公务繁忙,无暇照顾潘巧云,故而冷落了娇妻。不想这潘巧云水性杨花,也如潘金莲一般,耐不住寂寞,最终与和尚裴如海勾搭成奸。后来被杨雄的好兄弟石秀发觉,乃暗中设计杀害了这位淫僧,并最终与杨雄蓄谋将潘巧云骗上了翠屏山。杨雄在得知真相以后,便怒杀了潘巧云。   看看这施耐庵所描述的,首先这潘巧云的出生就不好,屠夫之女,杀猪的所生的女儿,自然没有教养了;再者,克夫之后又改嫁,这已然是不节了;最后,这一名淫妇竟与大和尚勾搭成奸了,真真是伤风败俗、丧尽天良!   然而事实情况当真是这样吗?潘巧云是不是真的该杀呢?这还得回归到上面那个问题上,女子是否有权去追求自己的幸福?你杨雄从来都只知道公务,与其妻子何曾有半点温存,无怪乎在临死时,潘巧云还在怒斥他:“跟我师兄一晚,胜于跟你十年。”这是最好的控诉之音。   关于“淫妇”这一定性,刘凌云在《水浒中的女人:潘巧云》一文中说得好:“看一个人是否淫荡,并不是看他(她)有没有发生婚外情,——如果以施耐庵的观点来划分,鲁迅也可算是“淫棍”了。——而是看推动这份情的力量中,感情占到了多大比重,纯粹动物性的肉欲又占到了多大比重。倘若仅仅是贪恋肉体之欢,那么无论是谁,在面临生死抉择之时,大概都不会用自己的生命去祭奠这份原本不受法律和舆论保护的孽缘了:一具没有灵魂的肉体,到哪里寻不着呢?”      至于说这个卢俊义的夫人贾氏,似乎跟潘巧云极为相似。卢俊义人称“玉麒麟”,一双棍棒天下无双,是诸多梁山好汉中武功最高的,只可惜,整天只知道练功夫了,完全冷落了娇妻。结果自然也是一样,贾氏红杏出墙,与其管家李固勾搭成奸了,结果也落得个淫妇的称号,自缢于家中。   总之,在水浒的世界里,你根本就不能发现一个正常的女性在里面,不是淫妇就是妓女。我不知道施耐庵是不是在感情上受到过女子的莫大伤害,竟会如此诋毁女性。当然,究其根源,还真不能怪施耐庵,而是在一个男权社会下,女子所应有的一切思想与爱情全被剥夺了,只剩下了一副躯壳,一副生孩子的躯壳。   所以才说“女子无才便是德”。而所谓的三从四德等等,则更是对女子的桎梏了。   三从,是指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而四德,指的是妇德、妇言、妇容、妇功,即女子的品德、辞令、仪态、女工。   三从,让女子从无自己独立的思想,嫁鸡随鸡嫁狗随狗,而四德,更是要不得的。大家应该还记得,在《红楼梦》中,当林黛玉在说酒令时无意中读了两句西厢记、牡丹亭中的句子,后来宝姐姐跟她说了一大推的封建女子该做的事情,诸如女工针线,至于诗词曲赋,不学也罢,女子无才便是德嘛!   关于这一点,李清照那更是深有体会了,李清照堪称中国古代第一才女,其父李格非很是开明,其母也是开明的女子,所以才铸就了李清照的文学才华,让许多须眉摇头。好,光摇头也就罢了,最后在赵明诚去世以后,李清照孤苦无依,竟改嫁一个名叫张汝舟的男子,这就更加让那些须眉们不齿了,所以当后来李清照无法忍受张汝舟时,决议跟他离婚,结果又大为世人所讥笑,当然是指那些封建士大夫们。关于对于李清照改嫁一事,当世以及后世的许多学者都不愿提及,甚至说没有,可见女子改嫁在当时来说是不可行的,尤其是像李清照这样的名门闺秀那就更不可取了。后来理学盛行,程颐甚至发出了“失节事大,饿死事小”这样的言论,这就是在贞节牌坊下古代妇女的惨状了,我们下一篇在着重探讨这一点。      
  第四篇:重结果不重过程——从李陵兵败说起         中国自古以来就有“成王败寇”的说法,胜者为王,败者为寇,不论你是出于何种目的、代表哪种利益集团,只要你失败了,那么对不起,你就是盗寇,胜利的一方是为王者。   历史上这样的例子太多了,诸如李世民与李建成、朱元璋与陈友谅,等等,不一而论。   堪称明君典范的唐太宗李世民,历来是为后人所景仰的,光耀中国的大唐盛世是从唐太宗的贞观之治开始的。然而,也许人们忘了,李世民是双手沾满了亲兄弟的血才得以走上权力的巅峰的,有名的“玄武门之变”讲的就是这个事情。他率领自己的卫军杀了长兄太子李建成、三弟齐王李元吉,从而夺得了太子的宝座,随即逼老爹高祖皇帝李渊退位,建立了自己的统治。   诚然,李世民后来励精图治,创造出了辉煌的大唐盛世,但其皇位的合法性是要受到质疑的。但历史站在了李世民这一边,因为李世民是胜者,李建成及李元吉失败了,那么理所当然这二人成了乱臣贼子。李世民登基之后,向被自己杀掉的兄弟二人不停地泼脏水。因此,根据现有的史料,我们可以认定,李建成是一个不堪大任的纨绔子弟,而李元吉更是狼子野心。然而实际情况真是这样吗?   恐怕未必,据现代不少学者考证,李建成的智力与才能都是可圈可点的,尽管他也许比不上李世民,但绝不是个草包,而是个有胆有识的太子爷。要不然耿直敢言的魏征何以为他出谋划策呢?何以忠心耿耿的站在他那一边呢?然而在唐朝官修的所有典籍中,对于李建成的评价几乎是一边倒的,这就不得不让我们怀疑了,很难相信这其中没有曲笔的部分,为的是避尊者讳,为的是美化李世民。只因为李世民才是胜者,而李建成只不过是跳梁小丑罢了。   我们在这里可以假设一番,假使让李建成在“玄武门之变”中杀了李世民,让李建成做了皇帝,那么大唐的历史将会是个什么样子呢?也许比李世民的贞观之治还要好,也许不如贞观之治,这都有可能,但无论怎么样,李世民都逃不了“阴谋篡位”的罪名了,是唐朝官修史书中的“贼子”。然而历史是不容假设的。   成王败寇的道理在李世民的身上得到了充分的体现。这当然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国人只看重结果不重视过程的思想。   而要说到中国古人看重结果不重过程的最著名的例子,则莫过于李陵兵败的事迹了——      李陵,汉之飞将军李广之孙,一门忠烈,几代为汉家天子所器重,在北击匈奴的战役中屡立奇功。但就是这样的将门,却最终惨遭汉武帝灭门,仅留下李陵独自一人在匈奴苟活。   事情发生在汉武帝天汉二年,公元前99年,武帝命贰师将军李广利率领三万铁骑出酒泉,击右贤王于天山。同时,汉武帝召见李陵,命其为贰师将军押运粮草辎重。这时的李陵年轻气盛,加上又是将门之后,不甘心只为他人作嫁衣裳,于是向汉武帝请战,他说:“臣所带领的这一支军队,皆为荆楚勇士,都是武艺高强的奇材剑客,力大能生擒老虎,且精于射击,可谓百发百中。臣愿自领一队,以分散匈奴大单于的兵力,以掩护贰师将军。汉武帝告诫李陵说:“为将者怎么都不愿意做别人的下属呢!可是寡人发兵甚多,不能给你精锐的骑兵。”李陵竟慷慨地说道:“陛下,不妨事,臣愿意以少击众,率五千步兵直捣大单于王庭。”“壮哉!”汉武帝深感欣慰,最终答应了他,并命博德将军在半道上迎接李陵的军马。好,悲剧就此埋下。     这位博德将军也羞于做后援,于是上书请奏汉武帝,要明年春时与李陵一并北上击匈奴。汉武帝见书大怒,怀疑是李陵反悔故而教博德将军上书的,于是下诏命李陵火速出击。李陵只得率本部步兵五千人出居延,向北行军三十日,到达了汉武帝指点的地点浚稽山。沿途李陵还命属下将一路的山川地形绘制出来,命陈步乐快马上报给汉武帝。   李陵到达之后,便与大单于狭路相逢了,大单于率领三万铁骑将李陵五千步兵团团围住,军居于两山之间。李陵不愧为将门之后,深谙兵法韬略,他率领将士在阵前排开,前面为持盾牌的,以作防御,后队则为弓弩手。匈奴人见汉军少,又都是步兵,颇有些轻敌的意思,他们不做任何的战略部署,径直向汉军冲来,李陵命令后队弓弩手准备好,待到敌军的骑兵冲到可射范围之内,即千弩俱发。匈奴骑兵皆应弦而倒。匈奴人见进攻受挫,于是便往山上后撤。李陵率军追击,斩杀匈奴数千人。单于大惊,急忙从四面八方调集了八万精骑来合围李陵。李陵且战且退,引匈奴骑兵不断向南方逶迤,一连数日,最终抵达一处山谷之中。几番恶战下来,士兵多有负伤。李陵不得不规定,负伤三次者才可以坐辇,负伤两次就可乘坐马车,负伤一次则必须继续战斗。   值此危急存亡关头,李陵为了鼓舞士气,大呼:“我军士气衰退而战鼓不起,这是何缘故?难道军中莫不是有女子?”其实当时李陵军中还真藏匿有女子。当李陵出征匈奴时,其某些龌龊的下属强征了一批女子为“慰安妇”,此时正藏于马车之中。李陵将她们悉数赶出,尽皆杀之,断了那些贪生怕死、贪图享乐的士兵的念想。第二天,两军再战,将士们在李陵的鼓舞之下,斗志昂扬,斩杀了匈奴三千余人。后李陵又引兵往东南方向奔走,四、五日以后,抵达一片芦苇之中。匈奴士兵从上风头纵火焚烧芦苇,不一会,大火便蔓延至李陵军中。李陵当即下令也纵火以自救。后李陵又南行至山下,而大单于则领兵在南山之上,居高临下。占据了这样有利的地形,大单于命令其子亲自率领骑兵冲击李陵。李陵为阻挡骑兵的冲击,将军队移入树林之中,这样再杀匈奴数千人。所谓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李陵命将士射杀大单于,大单于只得下山。后来汉军俘获了一名匈奴士兵。这位俘虏引用大单于的话说:“此乃大汉精兵,我们不能取胜。而且这支军队日夜都在引诱我军南行至汉朝边境,莫不是有伏兵接应?”而大单于手下的人皆说:“大单于您亲自率领数万精骑都不能击败汉军几千人,日后有何面目再使人出使汉廷,汉廷也会越加轻视我们匈奴的。莫不如再战一次,倘若遇见广袤的平地,这对我匈奴铁骑是有利的,若那时还是不能攻破的话,那么我们到时再撤也不迟啊!”就这样,匈奴坚持了下来,而李陵则面临着更大的危险。   李陵仅率五千步兵,已与匈奴的八万骑兵周旋了将近一个月之久,情况可想而知。匈奴骑兵如此之多,而李陵的军中却多是些负伤的将士了,人数也越来越少,且已疲惫不堪。可是就这样,李陵率军仍然又斩杀了匈奴二千余人。匈奴感到情况不妙,于是想引兵而去,放过李陵。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么将皆大欢喜,李陵必然全身而退,回到汉廷之后,也必将得到汉武帝的大力褒奖;而李陵作为一名统帅,仅凭此一仗,也足以入选中国古代名将之列。只是历史是不容假设的。这时李陵军中有一个候管敢,此人被李陵军中校尉侮辱了,一怒之下,竟投降了匈奴,并且还告诉匈奴人切不可放弃,因为此时李陵军中早已是弹尽粮绝,仅剩下一千六百人,而且还没有援军,更没有所谓的伏兵了。这时当率领精骑射之,汉军必败无疑。   单于大喜,即命骑兵再做一次总冲锋,并让士兵高喊:“李陵快投降!李陵快投降!”大单于封住了李陵的退路,李陵只得退到山谷之中。大单于率领军队立于山上,将李陵包围在山谷之中,一时间,箭如雨下。汉军五十万支箭弩全部用尽,战到最后,汉军拆毁战车,手持战车木棍与匈奴对峙。匈奴从山上抛下滚木垒石,汉军士卒伤亡惨重,寸步难行。   黄昏时分,李陵着便衣独自一人出营,喝退左右:“不要跟着我,大丈夫一人便可取单于首级。”过了很长时间,李陵回来了,叹息一声,说:“兵败,死矣!”左右有人说:“将军威震匈奴,今日一败,乃是天意,应该想着之后如何回归汉朝。想浞野侯就曾经为匈奴所俘虏,后来回返大汉,天子礼遇之,更何况是将军您呢!”言外之意是让李陵暂且投降匈奴,再乘机逃回汉朝。   李陵慷慨地说道:“不要说了,我李陵若今日不死,就绝非壮士所为。”意思是说要壮烈殉国。接着,李陵尽斩旌旗,将珠宝埋于地中。这时只见李陵又叹息道:“如果我再有十几个兄弟、再有十几只箭的话,那么足以逃脱了,只可惜我已无兵再战了,等到天一亮的时候我们只能坐而受缚了,不如大家作鸟兽散,说不定还能有几个侥幸逃脱的,以回汉廷报告天子。   当夜,李陵命军士每人带足口粮,来到斩断后路的匈奴军面前,击鼓起士,鼓却不鸣。李陵便于韩延年上马,有从者十余人,企图冲杀出去。匈奴人率几千人马追赶,韩延年战死。李陵仰天长叹一声:“我再无面目见陛下了!”遂投降了匈奴。     李陵兵败之处与汉朝边境已不过百余里了,边塞闻得情况以后上报给汉武帝,汉武帝希望李陵能够战死沙场,可是后来却听说李陵已经投降了匈奴。汉武帝于是大怒,认为李陵应该挥剑自刎,决不可投降匈奴,一旦投降了匈奴,无疑彻底丧失了民族气节,尤其是像李陵这样的几代将门之后,也就更不能投降了。因此,汉武帝认为,李陵实属贪生怕死,不配做将门李家的子孙。   群臣惶恐,知道汉武帝这会真是动了怒,于是纷纷落井下石,指责李陵的不是。汉武帝问太史令司马迁,对李陵事情有何看法。司马迁乃是正人君子,他能认识到李陵的不易与无奈,尽管他也知道汉武帝这会动了怒,帮李陵说话可能对他不利,但是他却依然说到:“李陵侍奉母亲极其孝顺,对朋友讲信义,为人谦恭礼让,并且还能体恤士兵,常常奋不顾身地急国家之所急,实乃有国士之风。今出兵匈奴,惨遭不幸。而那些只知道保全自己和家人的大臣,他们如今见李陵兵败投降,就一味地落井下石,实在可恨。李陵只率领五千步兵,深入匈奴腹地,孤军奋战,竟能斩杀匈奴骑兵一万余人,为我大汉王朝立下了赫赫战功。在救兵不至、弹尽粮绝、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仍然奋勇杀敌,辗转千里与敌人进行周旋,即使是古代名将也不过如此。李陵自己虽陷于失败之中,而他杀伤匈奴之多,也足以显赫于天下了。他之所以不死,而是投降了匈奴,一定是想寻找适当的机会再报答汉室。”   司马迁的这一番慷慨陈词,非但没有为李陵洗刷贪生怕死的罪名,反而将自己带入了无尽的深渊——汉武帝认为司马迁在诋毁贰师将军李广利的功劳,为李陵辩护,于是下令将司马迁逮捕入狱。   汉武帝对李陵的所作所为深感不齿,他下令逮捕了李陵全家老小。谁知在不久之后,有传闻说李陵曾带领匈奴军队攻打汉朝。汉武帝信以为真,竟迁怒于李陵一家老小,草率地将几代将门的李家全部处死,包括李陵的老母、妻子和儿子。司马迁也因为此事被汉武帝处以宫刑。   这件事使得李陵与汉廷彻底决裂,李陵此后再也没有回到汉朝,终其一生只能老死匈奴了。将门李家三代忠良的美名一遭丧失,成为让无数后人为之扼腕叹息的历史事件。      好,以上就是李陵兵败的故事了。   纵观全篇,我们不难看出,这是一场极其惨烈的战争,想来《上甘岭》亦不过如此。李陵在这场战役之中表现出了极大的决心与勇气,以及坚定的爱国信念与报国情怀。问题只出在了汉武帝的心胸上,倘若汉武帝还年轻,还是如原来那样英明神武,我想这种悲剧就不会发生了。晚年的汉武帝性格暴躁、猜忌成性,酿成了许多灾难,我想“李陵事件”也是其中之一。倘若汉武帝能够给李陵一些时间,我相信结果一定不会是这样的。汉武帝只重视结果而不重视过程。李陵在这场战役中的表现真真是古代名将亦不过如此,但在汉武帝看来,他没自杀就是天大的罪名。汉武帝要的就是这样一种结果,尽管你的过程很惨烈,那都不重要。      这也许就是国人的普遍想法了!这使我想起了08年的北京奥运会。奥运会的第一枚金牌通常都是女子射击10米气步枪,而我国选手杜丽有这个实力问鼎第一名,于是国人纷纷将这第一金的希望寄托在杜丽身上。   面临万众瞩目,杜丽的压力是可想而知的,加上这是家门口的奥运会,杜丽于情于理都应该拿下这一块金牌。然而最终事与愿违,杜丽没能拿到这北京奥运会的第一金。   掌声没了,鲜花没了,记者更是不知去向,独独只有一名记者采访了杜丽,而杜丽是哭声一片。没有人安慰她,也没有人报道她为备战奥运所付出的汗水与努力,人们只认一个结果,那就是你没有得金牌,你就不是人们心目中的英雄。杜丽哭了,可能是委屈的哭、是不被众人理解的哭。电视台集体沉默,记者望而却步。出人意料的是,后来杜丽终究是得到了另一块金牌。东方不亮西方亮。   这时,掌声出现了,鲜花送上来了,记者在围堵着她,询问她失而复得的心路历程。杜丽也终于破涕为笑。   其实看惯了中国的体育比赛,你就会发现,所谓的心路历程,所谓的为得金牌而作的痛苦的训练过程,所有一切的一切,都是为那些夺得金牌的运动员准备的。对于那些同样经过了艰苦的训练,同样有着艰辛训练过程的人,最终却没能得到金牌的人,对不起,不予播放,只因为你没有价值。因为一切都只有一个结果,至于过程对不起我们不关注,要关注也只关注那些得到金牌的运动员的训练过程。所以很多人都在说,国人并不是在享受体育,而是在征服体育。这也决定了中国人只能是竞技体育强国,而并非体育强国。      
  第五篇:中国的官本位思想         首先,我们不得不说,这是一个“大题目”,大到每一个中国人都能够说上几句。当然,每个人也都说不全、说不清,只因为它太“大”了,大到根深蒂固,大到无孔不入,大到深入每个人的细胞之中。起码在中国是这样。   君不见当下的国人们都以能够考上公务员为荣,一经考上,荣耀、地位、身份,甚至是金钱,皆随之而来。比起古时的科举考试来竟分毫不差,而竞争似乎更为惨烈。古时的读书人都以能考上进士为最高荣耀,今日观之亦然。笔者就有不少同学为了成为公务员不惜放弃读研究生的机会,甚至是读博的机会。可见这种思想影响之大。君不见范进中举后乡邻们的反应,前呼后拥,送钱的送钱、送肉的送肉,把个范家的小院子围了个水泄不通。   之所以会出现这种状况,无论是古时还是现代,就其思想根源,则必须要说到这个“官本位”思想了。   那么究竟何为“官本位”呢?到目前为止,似乎还没有一个标准的答案。“官本位”一词,源于上世纪80年代,国人有感于官员以及做官对中国人的巨大影响,故而从“金本位”一词中套用过来。所谓“金本位”, 就是以黄金为本位币的货币制度。在金本位制下,每单位的货币价值等同于若干重量的黄金。也就是说,以黄金作为衡量一切货币的价值标准。那么依此类推,所谓官本位,应该就是把是否为官当成一种核心的社会价值尺度去衡量个人的社会地位和价值,成为判定一个人是否成功的标准。   中国人的官本位思想可谓由来已久,既根深蒂固,又无孔不入,存在于每一个老百姓的意识里,无论是识字的还是不识字的,无论是有思想的还是无思想的。也许国人并不信仰上帝,并不信仰耶稣;可能也佛教也不是那么虔诚,对道教也不是那么热衷。中国人唯一信仰的、唯一热衷的也许就是当官了。   在传统中国里,儒家文化是为主流文化、正统文化,期间虽然有佛教、道教的冲击,但就整个中国封建社会而言,儒家的正统地位至今仍然岿然不动,对中国是深入骨髓般的影响,一时半会恐怕是根除不掉的。   西汉武帝时,汉武帝采纳董仲舒的建议——“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促使儒家思想成为我国封建社会的正统思想。孔子的一句“学而优则仕”,成为后世两千多年来读书人的既定标准,都为了谋取个官职而费劲毕生的力量。范进读书考试,一读几十年,无非就是为了能够当官。也只有当官,社会上的一切人才会看得起你,你的人生价值才得到了最完美的体现。因为在传统中国,以中国封建体制的某些不治之症,只有你当了官以后,你也才能够拥有一切——地位、金钱、美女、富贵,当然还有你的理想与报复。关于这一点,就连封建时期的皇帝都不避讳,宋真宗甚至用这些东西来引诱你去读书、去考取功名,为官做宰——      富家不用买良田,书中自有千锺粟。   安居不用架高堂,书中自有黄金屋。   娶妻莫恨无良媒,书中自有颜如玉。   出门莫恨无人随,书中车马多如簇。   男儿若遂平生志,五经勤向窗前读。    ——宋真宗《励学篇》      的确,男儿若遂平生志,五经勤向窗前读。读书、考试、做官,这一顺理成章的流程成为封建官制的定式。当然,在这里面,做官才是终极目标,是每个读书人的最终归属。唐朝诗人李白尽管对考试嗤之以鼻,但对于做官却抱着毕生的热情,晚年时还跟随了永王李磷。究其原因,无非是因为儒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说教:      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    ——节选自《大学》      一个读书人,其立身处世的原则就是要去治国、平天下的,那么怎么才能做到这一点呢?答曰:做官。因为古中国是一个人治的社会,跟西方中世纪的神权统治是不一样的。      古之人,得志,泽加于民;不得志,修身见于世。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    ——节选自《孟子》      “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这又是一则先贤告诉读书人的处事原则。   那么如何才能兼济天下呢?还是要你去做官。因为在古时的中国,只有你去做官了,你才拥有权力,官做得越大权力也就越大。这当然跟西方不一样了。西方在黑暗的中世纪,最有权力的不是那些官僚贵族,而是天主教的教士。至于教皇那更是至高无上的。也就是说,在西欧,皇权被教权压制了,世俗的权力被神权统治给挤兑了,成为了教权的附庸。而中国没有这回事,秦始皇自创立皇帝制度以来,皇权始终是至高无上的。所谓的教权,也应该就是官方的正统思想“儒教”了,儒家思想一再地告诉我们要积极入世,也就是去做官。   毫无疑问,做官的在古代中国是社会地位最高的,是最受到世人景仰羡慕的,景仰其崇高的地位,羡慕其无上的权力。所谓士、农、工、商,士始终排在第一位。作为官方史书的二十四史,其实就是一大部帝王将相的家谱,期间鲜闻有农、工、商的影子。大商人吕不韦之所以被载入史册,不是因为他经商有道、积赚下了万贯家财,而是因为其后来出任了秦国的丞相;富商的代名词“陶朱公”范蠡亦是如此,他的全部价值在于帮助越王勾践灭了吴国,而并非是富甲一方。   其实,历代的封建统治者都采取重农抑商的政策,所以“商”才排在了最后,比那些农民并手工业者的地位还要低下。尽管有些商人富可敌国,但就其社会地位而论,甚至还不如那些连饭都吃不饱的农民。抑制中小商人的“贱商令”,各朝代一脉相承,反复颁行。汉朝时,官府规定,禁止商人穿丝绸、乘车骑马,也不许其子孙为官。直到明朝初年,政府还在规定农民可以穿绸纱,而商贾之家只许穿绢、布;农户一人经商,全家不许穿绸纱;还规定禁止商贩、仆役、倡优、下贱穿用貂裘;商贾及技艺之人,家里不许用银制器皿,等等。   对那些商人来说,这真是赤裸裸的歧视,将那些拥有万贯家财的富商大贾与奴仆、娼妓甚至是下贱之人相提并论,不得不说古中国时期的商人真是悲哀的一个群体。   之所以历朝历代的封建王朝都颁布“贱商令”,我想那是因为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才是国家的根本。而商业的迅速发展危及到了农业的根本地位,抢占了农业的劳动力。关于这一点,班固在《汉书•食货志》中说得很清楚,他说:      “而商贾大者积储倍息,小者坐列贩卖,操其奇赢,日游都市,乘上之急,所卖必倍。故其男不耕耘,女不蚕织,衣必文采,食必粱肉;亡农夫之苦,有仟佰之得。因其富厚,交通王侯,力过吏势,以利相倾-------此商人所以兼并农人,农人所以流亡者也。”      无论是大商人也好,小商人也好,他们都能凭借某种手段牟取暴利。那些经商成功之人,吃得好,穿得也好,既无农夫之苦,而又有千百之得。这样一来,哪里还有农夫愿意在烈日酷暑下耕作呢?还不如去经商,“此商人所以兼并农人,农人所以流亡者也。”农人一流亡,封建国家的经济基础必然会受到动摇。   危害大,所以要“贱商”,所以商人的地位才低下。连农民都尚且不如,何况是作为统治阶级的“士”呢?   在那个封建时代,无论是商人也好,还是农民也好,都认为只有读书才是正道;因为只有读书才可以成为士,也就是官了,有了官就有了一切。所以古人云:“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其实读书人并不高,高的只是那些当官的,那些通过科举考试而成为统治阶级之人。量范进读了一辈子的书,如果没能考中举人的话,那么在他那位老丈人胡屠户的眼里,不过还是那个“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现世宝穷鬼”罢了。   说到商人的社会地位,即便是到了二十一世纪的今天,其地位仍然要低于那些高官们。君不见那些企业家、富豪们都争相与官员们套近乎、拉关系,一则是因为公司企业的发展需要,需要与那些掌权的官员们处理好关系;二则我想是因为跟官员们混在一起,其本身就能抬高自己的社会地位,没准还能混个政协委员当当。而事实也正是如此,君不见那些稍微有些实力的大企业家、大富豪们,哪个不是该地区的政协委员,有的甚至是国家的政协委员甚至是人大代表。   有些人不禁要问了,那么西方国家存不存在这种官本位思想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不错,西方的某些政要们都争相去竞选州长、甚至是总统,但那为的是能够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政治理想,想致力于政治,更何况这类人占该国的全体国民的比例极小。不比中国,全民都在想着去当官,你只要给他个机会,我相信很少有人会说我不愿意去当官。就拿农村来说吧!最最基层的村主任都被争得头破血流,拉选票、贿赂选民,无非就是想从农民摇身一变成为“官”,尽管这个“村主任”还真不能称为官,但还是有人争。至于说镇、县、市、省,那就更不用说了。而西方国家不然,除了某些人愿意竞选州长、总统这样握有大权的职位之外,鲜闻有民众为了各种各样的小官职争得头破血流。   说到权力问题,其实中国官员的权力要远远大于西方的官员,这也是为什么中国人争相从政的原因了。还有就是社会地位。西方的官员在这方面自然也不能与中国同语。中国是“一人得道,全家升天。”而外国仅仅是某个官员自己的事。外国的官员是真正以公务员的身份办事的,用纳税人发的工资为纳税人办事的;而中国不然,中国的公务员脑子里多多少少都有点封建残余思想,都以“父母官”自居,并没有完全树立起人民公仆的良好形象。   中国的老百姓在面对官员时,总是那样虔诚,甚至是惧怕;西方则不然,你作为政府官员,就是拿我的钱给我们办事的,你就是我的公仆。      前几天看到一则外国新闻,说有一位年轻人走路,一个不小心便掉进城市的地下水道去了,原因是道路上的盖子没盖好。这位年轻人受了一点轻伤,但却很生气,当即决定状告该市的政府部门,正是由于他们的疏忽才造成了对自己的伤害。最后,法院判决,该市政府向这位年轻人道歉,并赔偿所有的医疗费用以及精神损失费。想这类事件在中国来说是不可能发生的,即便你去告也必然是没有结果的,谁让你走路不长眼睛呢?      还有一则故事是讲美国总统杜鲁门的——在二战的非常时期,罗斯福总统去世以后,副总统杜鲁门继任总统。消息一经传出,各路记者纷纷来到杜鲁门的家乡,采访杜鲁门的母亲,询问她是如何培养出这样一位杰出的儿子的。可杜鲁门母亲的回答却非常出人意料,她说:“我并没有对杜鲁门担任总统感到十分骄傲,事实上我的小儿子也非常杰出。”记者们于是问她:“那您的小儿子是干什么的呢”这位母亲用手向外一指:“看,他正在田里除草呢!他是位农民。”记者们纷纷鼓掌。      无论任何人,只有社会分工不同,根本就不存在高低贵贱之分。反观中国,那些个当官的,总以为自己高人一等,是人民大众的“父母官”,以保护者自居。这就是“官本位”思想的危害了。他使得老百姓都怕官、畏惧官。当然,这也不能全怪那些为官的,因为在民众的思想意识里,当官的由于权力大,可以决定你的生活甚至是财产及生命安全。假使我们每位民众都树立起正确的思想意识,把那些为官者都看成是人民的公仆,是为自己服务的;而那些官员们也不要以父母官自居、而是以公仆的形象出现,那么我们的这个社会将会变得十分和谐。也就不会存在民众“仇官”、“仇富”的现象了,至于古语说的:“民不与官斗,穷不与富敌”将不复存在。   这只是笔者的一点良好愿望罢了。就当下的中国而言,两千多年的官本位思想实在是根深蒂固,一时间很难清除掉,仍然时刻都充斥在人们的日常生活当中——      因为有官本位思想,所以广大的青年学子们才争先恐后地去报考公务员,期待鲤鱼跳龙门的飞跃;因为有官本位思想,所以才出现了各种各样的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出现了各种各样的主席、会长、委员;因为有官本位思想,才导致出现了高等教育的诸多弊端、高等教育的行政化问题,君不见一大批杰出的教授为了当上校长,荒废了教学、荒废了学术;因为有官本位思想,才出现了“官二代”们的无比嚣张,无视社会法制,才出现了“李刚门”事件;因为有官本位思想,才出现了诸多官员的腐败问题以及民众的“仇官”心里,严重影响了社会和谐;因为有官本位思想,中国人才迷恋上了开会和吃饭。      吃饭和开会也许是中国人最为善长也最为热衷于做的两件事了。吃饭自不必说,酒桌上那是无事不谈,无论是私事,还是公事,都大可以在酒桌上来解决的,甚至有些事情还非得在酒桌上来解决不可。酒喝高了,迷汤灌够了,一个个都醉眼迷离的,说话唾星横飞,充满了豪情壮志。这时候求人办事,多半会答应,正式场合怕就不那么容易了。加上中国人向来注重礼仪谦让,你敬了我一杯,我当然要回敬你一杯。有低眉浅酌的,有一干而尽的,你推我让,推杯换盏,吃饭时间理所当然会很长。想来中国人在酒桌上劝酒敬酒的这一套功夫,外国人无论如何是学不来的。当然了,中国人在开会方面的本事也丝毫不逊色。那些个头头们,往往都很喜欢开会,因为他们自己大可以独霸一方了,接着便是一番慷慨陈词,底下则是掌声四起。这时,他们会感觉自己仿佛傲然于这些人之上,身心顿时伟大了好几倍,非此则不足以显示自己的高人一等,魅力才识。有时,甚至连芝麻绿豆大的事,他们还是要把所有人都召集起来,实在是太民主了。还有就是,上头随便哪个领导下来视察调研,照例也要开会,不然他早已准备好的一番训话便无处可说了,上面那充满着各种精神的文件便无法下达了。怎奈中国行政单位的组织机构过于庞大,分支太多,这样一层一层地传达下去,一次会议也就衍生出了N个会议。这样地位越高的人,往往会议也就越多。     总之,官本位思想就像一颗毒瘤一样,植根于国人的思想意识里,使人们既想当官又惧怕官,惧怕其权力。只有广大民众树立起“主人”的意识,而那些官僚中也要树立起正确的价值取向,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当然,我一直以为,体制比道德更重要,一个良好完善的监督机制存在,必然能给所谓的官本位思想以致命的打击,那些的国人将不再那么热衷于当官了、热衷于官场了,全民考公务员的现象也必将消失,那时的政府才真正成为服务性的政府。我期待着!      
  第六篇:擅长“窝里斗”的中国人         如果说到世界上哪个国家最擅长“窝里斗”,最佳答案毫无疑问是中国。不可否认,中华民族是一个十分优秀的民族,中国人也是非常聪明的一个族群,但在“窝里斗”这一点上却让国人蒙羞不少。   我们先来说一个故事:      1965年9月17日,这是一个值得中国人骄傲的日子,因为中国科学院生物化学研究所等多个单位,经过六年多的艰苦努力,终于合成了一种具有生物活力的蛋白质——结晶牛胰岛素。这是世界上第一次用人工方法合成的。蛋白质研究一直被喻为破解生命之谜的关键,而胰岛素是蛋白质的一种,他的人工合成成功,标志着人类在揭开生命奥秘的道路上又迈出了一大步,可以说轰动了世界。   对于这一项举世瞩目的成就,诺贝尔奖评审委员会自然不会坐视不理,而杨振宁先生也准备推荐这一成果入主诺贝尔生物学奖。   但让人啼笑皆非的是,由于此工程参与人员众多,其中所谓的核心人员都有好几位。在提名时,中国一下子报上去了十几个人,可能更多,这与诺贝尔奖最多三人获奖的原则是想违背的。但当时参与的不少科学家居然给出了一个让外国吃惊的答复,那就是“要么一起得奖,要么谁也别得。”大有一种集体主义的高风亮节。据核心人员邹承鲁先生回忆说,后来几经平衡与斡旋,最后报上去的仍然是四个人。这还是不符合诺贝尔奖的评审规则。这也许是中国与诺贝尔奖走得最近的一次了,但最终却仍然与之擦肩而过,这不得不让骄傲的中国人扼腕叹息。   在此我们做个假设,假使中国不考虑那么多的人际关系,不考虑那么多的派系平衡,只报三名人员上去,那么结果将会是怎么呢?也许当时的顾虑太多,也许我们报了侥幸心理,以为诺贝尔奖可以为中国人破格的。   其实这一事件还能让我们认识到国人的“窝里斗”,谁也不服谁,谁都不想别人比自己成功,尤其是同行之间。一句“要么一起得奖,要么谁也别得”,让我们看到了国人的劣根性、“窝里斗”思想,即使是像那些科学家们也不能例外。      关于这一点,柏杨老先生也给我们讲了个事件,在上个世纪的八十年代,柏杨老先生去了美国,在一位朋友家里做客,这位朋友是位中国人。他的这位朋友在美国一个很有名的大学里当教授,应该说算是一个高级知识分子了。这位教授与柏杨先生相谈甚欢,只见在席间侃侃而谈,谈得头头是道,几乎可以说是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至于还有什么救国救民之类的,总之让人一看就是一位对民族有热血的知识分子。谁知当柏杨先生说要到另一位朋友家去的时候,这位对民族有热血的教授突然变脸了,满眼都是不屑的火光。柏杨先生对他说,要不你送我去一下吧!这位热血的教授竟冷冷地说道:“我不送,你自己去好了。”柏杨只得自己一人去了。   那么为什么这位教授对柏杨的另一位朋友如此有偏见呢?只因为柏杨的这位朋友也是中国人,并且还跟这位热血的教授一样,都在美国的大学里教书。对于这件事,柏杨先生也由衷地叹息道:“都在美国学校教书,都是从一个家乡来的,竟不能互相容忍,那还讲什么理性?所以中国人的窝里斗,是一项严重的特征。”      那么究竟何为“窝里斗”呢?   窝里斗,顾名思义,是指自己人打自己人,内部不团结、起内讧的意思,原意是指在一个小的环境里有限的几个人之间的病态的竞争。病态的竞争,当然是不健康的竞争模式了,它会严重影响到内部的发展,上升到一个国家层面,也会影响到一国的发展。君不见因为内讧,致使江山易主、百姓遭殃,君不见因为内讧,导致国破家亡、盛衰更替。可以毫不夸张的说,所谓的中国“二十四史”,其实那就是一部血淋淋的“窝里斗”的历史,为了权力、为了利益、为了金钱、为了美女、为了地位,等等,乱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在古代的中国,这样的例子实在是太多了——“八王之乱”、“七国之乱”、“靖难之役”,等等,多到让人数不清、讲不完。中国有一句谚语“出头的椽子先烂”,这当然是在告诫人们要保持低调。那这是为什么呢?因为中国人的“窝里斗”。当一个人获得成功并超越了别人的时候,他们身边的人不是想着怎么奋起直追,而是首先想着怎么才能把他拉下来,这就叫着“枪打出头鸟”。这其实是一种深度扭曲的自卑心理引起的,是不利于民族人格的健康发展,影响中国社会的整体进步。   其实中国有很多成语或是俗语,都是反映窝里斗思想的,比如说同室操戈、祸起萧墙、自相残杀、朋党之争,等等,中国还有一句话也是反映窝里斗的,那就是所谓的“堡垒最容易从内部攻破”。“一个和尚担水吃,两个和尚抬水吃,三个和尚没水吃。”这更是反映内斗的著名故事,所以有时候中国人多恰恰成了坏事情。因为人一多,利益必然不会均衡,这样内斗就出现了。对于这一点,柏杨先生曾一针见血地指出,他说:      “每一个单独的日本人,看起来都像一条猪,可是三个日本人加起来就是一条龙,日本人的团队精神使日本所向无敌!中国人打仗打不过日本人,做生意也做不过日本人,就在台北,三个日本人做生意,好,这次是你的,下次是我的。中国人做生意,就显现出中国人的丑陋程度,你卖五十,我卖四十,你卖三十,我卖二十。所以说,每一个中国人都是一条龙,中国人讲起话来头头是道,上可以把太阳一口气吹灭,下可以治国平天下。中国人在单独一个位置上,譬如在研究室里,在考场上,在不需要有人际关系的情况下,他可以有了不起的发展。但是三个中国人加在一起三条龙加在一起,就成了一条猪、一条虫,甚至连虫都不如。因为中国人最拿手的是内斗。”    ——节选自《丑陋的中国人》   关于中国人为什么不团结,为什么喜欢窝里斗,柏杨先生给出了一个让人无奈的答案,先生在面对国外朋友的疑问时,无奈地说:“你知道中国人不团结是什么意思?是上帝的意思!因为中国有十亿人口,团结起来,万众一心,你受得了?是上帝可怜你们,才教中国人不团结。”先生一面在说,一面在痛彻心腑。   先生这当然是在掩饰中国人的伤疤。其实关于这一点,易中天先生在《闲话中国人》一书中,有着这样的描述,也算是一种解释吧——      道理很简单,就因为生命在于运动,物质也只存在于运动之中。所以,一潭死水,只不过水面的平静掩盖着水底的波澜。自我封闭的单位,既然不能向外运动,便只好向内运动;既然不能向外用力,便只好向内使劲。   这就形成了“窝里斗”,文雅的说法叫“内讧”。      无疑,易中天先生认为,中国自我封闭,所以才产生了“窝里斗”,那情况是不是这样呢?易中天先生进一步解释道:      “因为一部中国史,除数得清的几次抵御异族外敌入侵外,差不多就是中国人打中国人的‘内部斗争史’。------与此相反,从公元前1595年赫梯灭古巴比伦,公元前十二世纪多利安人南下灭迈锡尼始,到公元十一至十三世纪十字军东征,再到后来的殖民战争,一部西方史,则可以说是西方人的‘对外征服史’。难怪有人说西方文化的象征物是‘十字架’,四面出击搞扩张;中国文化的象征物是‘太极图’,阴阳两极窝里斗。      关于这一点,余秋雨先生也曾提到过,那就是中华文明长寿的秘诀之一就是“不远征”。余秋雨在《秋雨时分》中这样说道:      “中华文明的内耗是很多,但是对于远方别的文明来说,基本上不存在侵略的企图。有些朝代频频发生过一些边界战争,但是这和远征性质是完全不同的,所以像成吉思汗的远征呢,当时的中华文明主体还是他征服的对象,因此不能看成是中华文明的主体行动。所以我们有个结论就是,中华文明的主体在本质上是一种非侵略、非远征的文明,我想这个结论基本可以成立。”      余秋雨先生所说的“内耗”,应该就是“窝里斗”了。由于中国不喜远征,故而中华文化才没有被外族入侵,也才完整地保存了下来,这跟易中天先生所说的“自我封闭”、“内部斗争史”是相吻合的。当然,笔者认为,中国之所以不喜欢远征,在于中华民族原本就地大物博,留有很大的空间余地让内部人在折腾。相比较而言,西方的地域空间显然要小得多了。无论是罗马帝国所在的意大利境内,还是波斯帝国所在的西亚地区,可供征伐的领土与空间实在有限,故而有必要入侵外族,想来亚历山大大帝之所以远征东方,无非是因为欧洲太小了,严重影响了像他这样的大英雄发挥。这样的文化背景,自然不容易产生窝里斗,但有利的同时必然也有弊,你灭了外族外族必然也有可能把你给灭了,因为这个世界并没有永远的胜利者。罗马的帝国军团那么强大,到头来依然被外族所灭。这当然不算是“窝里斗”了。      而中国人的“窝里斗”却自古以来就有,在皇帝没有出现之前,就有春秋战国时期的长期纷争,中原大地上烽烟四起,都快乱成一锅粥了,无论是诸侯国之间还是诸侯国内部,都无疑存在了血淋淋的争权夺利,为了王位、为了美女、为了土地,大家在拼杀。出现了皇帝之后,大家又都争着抢着去夺那个宝座,乱世尤为甚。君不见魏晋南北朝时期,中华大地不知一年出多少皇帝,又不知一年有多少皇帝被杀。等到了大一统时期,皇帝坐稳了江山,大家为了争宠,为了封侯拜相,大臣与大臣之间依然在斗争了,比如说唐朝后期著名的“朋党之争”。即便是到了现在,中国人的窝里斗思想依然很明显。当然,中国人也有团结的时候,那是源于共同的利益在驱使着他们,需要精诚合作,而一旦这种共同利益没有了,那么所谓的团结必然在顷刻间瓦解冰消。因此,这不能叫着“团结”,应该叫着“勾结”才是。   相比较于外国人关系的简单而言,中国人的人家关系显然要复杂得多。正是有了这种关系,中国人才容易结成小帮派。   中国人已经习惯“窝里斗”了,习惯到了不可能没有“窝里斗”。穷也好,富也好,都离不开“窝里斗”。因为我们只有“勾结”,而没有“团结”。“团结”的是精神,“勾结”的是关系。我们要的是“关系”,自然就忘却了“精神”。   中国人不是靠“关系”才“打成一片”的么?没有“关系”,好象在中国是很难立足的。一个人从出生到死亡,其中经历了多少“关系”,又要打通多少“关系”?找不到“关系”,很多问题你就无法办好,甚至你根本办不好。   只有打通了“关系”,你和某某有了“关系”,你才能因这“关系”而顺利的办成事。要不,为何普通老百姓办事难呢?其实,若要有“关系”也很容易。有钱就可以,有权也可以,实在不行,有色也可以。如果你什么都没有,就只好和一样没有“关系”的人有“关系”了。这样,你就会成为今天社会上所说的“弱势群体”。   因为有的是“关系”上的“勾结”,所以我们就没有了精神上的“团结”,也因此我们才会有“经久不息”的“窝里斗”!不可能所有的人都“勾结”在一起,所有的人都“勾结”在一起那就变成了“团结”。“勾结”的只能是一伙人,或一个团体,而不可能是全部。什么时候我们“团结”了,大家的利益是一致的,什么时候我们才没了“窝里斗”,才会“一致对外”,中国也才真正的强大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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